标题:杭白芍地方标准
2009-02-25 周三 15:03
B38
备案号:
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
DB33/ 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1部分:产地环境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Radix Paeoniae Alba
Part1:Environment
of production area
2006-8-28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06
前
言
杭白芍为毛茛科芍药属植物,
是我省著名中药材“浙八味”之一, 为推动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的产业化发展, 保持其优良的特色品牌,
特制订本标准.
DB33/T
—2006《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种栽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第4部分:商品质量
本部分是DB33/T
—2006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晓明、陈国胜、胡红强、包焕正、曹开金。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1部分:产地环境
1
范围
DB33/T
—2006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杭白芍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杭白芍生产地的选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T
—2006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19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neq
ISO/DP 8288
GB/T 7484—19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neq
ISO 6595:1982
GB/T 7486—19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eqv
ISO 6703—1:1984
ISO 6703
—2:1984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550—1993
土壤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19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1995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6—1995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法
GB/T 17134—1997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199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DB33/T
—2006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395—2000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2000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2000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4部分:商品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3.1杭白芍
指在浙江省范围内长期栽培形成的适应本地环境的白芍。
3.2无公害杭白芍
指在无公害生产环境条件下,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农药残留、重金属及其它有害物质限量等指标符合DB33/T
—2005要求的商品杭白芍。
4
环境质量要求
4.1
选址原则
应选择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区域。
4.2
产地环境空气质量
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产地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
项
目
|
浓度限值
|
|
日平均
|
年平均
|
|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状态),mg/m3
≤
|
0.30
|
0.20
|
|
二氧化硫(标准状态),mg/m3
≤
|
0.15
|
0.06
|
|
氮氧化物(标准状态),mg/m3
≤
|
0.10
|
0.05
|
|
氟化物(标准状态),ug/dm2.d
≤
|
7
|
2.0
|
4.3
产地灌溉水质量
产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2规定。
DB33/T
—2006
表2
产地灌溉水质量指标
|
项目
|
浓度限值
|
|
PH值
|
5.5~8.5
|
|
总汞,mg/L
≤
|
0.001
|
|
总镉,mg/L
≤
|
0.005
|
|
总砷,mg/L
≤
|
0.1
|
|
总铅,mg/L
≤
|
0.1
|
|
铬(六价),mg/L
≤
|
0.1
|
|
氟化物,mg/L
≤
|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
|
|
氰化物,mg/L
≤
|
0.50
|
4.4
产地土壤环境质量
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
项目
|
浓度限值
|
|
PH值<6.5
|
PH值6.5~7.5
|
PH>7.5
|
|
镉,mg/kg
≤
|
0.3
|
0.3
|
0.6
|
|
汞,mg/kg
≤
|
0.3
|
0.5
|
1
|
|
砷,mg/kg
≤
|
40(旱地)
30(水田)
|
30(旱地)
25(水田)
|
25(旱地)
20(水田)
|
|
铜,mg/kg
≤
|
150
|
200
|
200
|
|
铅,mg/kg
≤
|
250
|
300
|
350
|
|
铬,mg/kg
≤
|
150(旱地)
250(水田)
|
200(旱地)
300(水田)
|
250(旱地)
350(水田)
|
|
锌,mg/kg
≤
|
200
|
250
|
300
|
|
镍,mg/kg
≤
|
40
|
50
|
60
|
|
六六六,mg/kg
≤
|
0.5
|
|
滴滴涕,mg/kg
≤
|
0.5
|
|
注1:重金属(铬主要是3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一半。
注2: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注3: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
|
DB33/T
—2006
5
试验方法
5.1
环境空气质量试验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试验方法见表4。
表4
环境空气质量试验方法
|
项目
|
试验方法
|
方法来源
|
|
总悬浮颗粒物(TSP)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
二氧化硫(SO2)
|
甲醛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GB/T
15262—1994
|
|
氮氧化物
|
Saltzman法
|
GB/T
15436—1995
|
|
氟化物
|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
GB/T
15433—1995
GB/T
15434—1995
|
5.2
灌溉水质量试验方法
灌溉水质量试验方法见表5。
表5
灌溉水质量试验方法
|
项目
|
试验方法
|
方法来源
|
|
PH值
|
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1986
|
|
总汞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68—1987
|
|
总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1987
|
|
总砷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
GB/T
7485—1985
|
|
总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1987
|
|
铬(六价)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T
7476—1987
|
|
氟化物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GB/T
7484—1987
|
|
氰化物
|
异烟酸—吡啶啉酮比色法
|
GB/T
7486—1987
|
5.3
土壤环境质量试验方法
土壤环境质量试验方法见表6。
DB33/T
—2006
表6
土壤环境质量试验方法
|
项目
|
试验方法
|
方法来源
|
|
镉
|
KI—MIBK萃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40—1997
|
|
汞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6—1997
|
|
砷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4—1997
|
|
铜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8—1997
|
|
铅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41—1997
|
|
铬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7—1997
|
|
锌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8—1997
|
|
镍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9—1997
|
|
六六六
|
气相色谱法
|
GB/T
14550—1993
|
|
滴滴涕
|
气相色谱法
|
GB/T
14550—1993
|
6
检验规则
6.1
采样方法
产地环境空气的采样方法按照NY/T397—2000执行。产地灌溉水的采样方法按照NY/T396—2000执行。产地土壤的采样方法按照NY/T395—2000执行。
6.2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
按照GB/T
8170—1987执行。
6.3
判定原则
杭白芍产地环境质量符合本部分第4章规定的,可判定合格。
B38
备案号:
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
DB33/
T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2部分:种栽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Radix Paeoniae Alba
Part2:Seedling
2006-8-28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06
前
言
杭白芍为毛茛科芍药属植物,
是我省著名中药材“浙八味”之一, 为推动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的产业化发展, 保持其优良的特色品牌,
特制订本标准.
DB33/T
—2006《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种栽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第4部分:商品质量
本部分是DB33/T
—2006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晓明、陈国胜、胡红强、包焕正、曹开金。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2部分:种栽
1
范围
DB33/T —2006的本部分规定了杭白芍种栽的要求、生产、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杭白芍种栽等级判别、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及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T
—20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 15569—1995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DB330783/T—2005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3
术语和定义
3.1
芍头
用于繁殖的切除根系的带芽杭白芍根茎。
3.2
芍栽
用于繁殖的带根带芽的杭白芍根茎。
4
要求
4.1
原植物
为毛茛科(Ranunculaceae)植物芍药Paeonia
lactiflora Pall.多年生草本,高50cm~80cm,根肥大,常呈圆柱形,外皮棕红。茎直立。叶互生,下部叶为二回三出复叶,小叶片长卵圆形、披针形或椭圆形,先端渐尖,基部楔形,叶缘具骨质小齿;叶柄较长;上部叶为三出复叶。花单生于花枝的顶端,花大;萼片4;花瓣9~13,白色、粉红色或红色;雄蕊多数;心皮3~5,分离。蓇突果,卵形。花期5月~7月,果期6月~8月。
4.2
种栽质量等级指标
DB33/T
—2006
杭白芍种栽质量等级指标见表1,低于三级标准的不得作种栽使用。
表1
杭白芍种栽质量分级指标
|
级别
|
大小
|
芽头
|
外观
|
内色
|
检疫对象
|
|
一级
|
长15~20(cm)
中部直径
>1.0(cm)
|
新鲜饱满,
无破损
|
表皮完整无病虫,
根形较直
|
白色
|
不得检出
|
|
二级
|
长15~20(cm)
中部直径
0.8~1.0(cm)
|
新鲜饱满,
无破损
|
无病虫
根形较直
|
白色
|
不得检出
|
|
三级
|
长15~20(cm)
中部直径
0.5~0.8(cm)
|
新鲜饱满,
无破损
|
无病虫
根形较直
|
白色
|
不得检出
|
5
种栽生产
5.1
芍头繁殖
以芍头作繁殖材料栽种,不亮根修剪,二年后起挖,将符合标准的带芽新根剪成株,每株留壮芽1个~2个及根1条~2条,即成芍栽。
5.2
剪栽
按DB330783/T
—2005要求生产的杭白芍,在其收获或亮根修剪时,将符合标准带芽新根剪下,每株留壮芽1个~2个及根1条~2条,即成芍栽。
6
检验方法
6.1
大小的测定
长度用分值度为1mm的直尺量,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
6.2
外观
目测。
6.3
内色
将种栽横切,目测。
DB33/T
—2006
6.4
检疫对象
按GB
15569—1995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批次
同一产地、同期采收、同一等级的作为一批次。
7.2
抽样
按GB/T
3543.2—1995规定执行。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则该批为合格。否则,在同一批次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识
8.1.1
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T191—2000规定执行。
8.1.2
标签
种栽应附有标签,标明名称、等级、数量、批号、产地、生产单位、收获日期、产品标准号等。
8.2
包装
用篓筐等包装材料包装。
8.3
运输
长途运输时,应用篓筐等通风透气性好的包装材料包装,装车时不能堆压过紧,及时启运,并有防晒、防淋等措施。注意通风透气。跨县调运时,在运输前应经过检疫并附植物检疫证书。
8.4
贮存
8.4.1
要求
芍头如不能及时栽种,则不能切开分块,要将整个未切的芍头进行贮存。芍头和芍栽贮存应符合本部分中
8.4.2
的要求。
8.4.2
方法
8.4.2
.1
场地选择
应选择通风、阴凉、干燥、泥土地面的仓库或室内贮存。
8.4.2
.2
材料
含水量为15%~20%的细砂土。
DB33/T
—2006
8.4.2
.3
贮存
地面上铺7cm—10cm细砂土。将芍栽或芍头堆放其上,厚10cm~20cm,芽头朝上,芍栽应按顺序斜放,上盖细砂土7cm~10cm。一层砂土一层种栽,可放2层~3层,再在顶层盖8cm~12cm的细砂土,四周用砖块等围好。
8.4.2
.4
检查
贮存期间,隔10d~20d检查1次,及时拣去发病种栽,如有种栽外露,及时补充细砂土。并保持细砂土15%~20%的含水量。
B38
备案号:
浙江省东阳市农业地方标准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Radix Paeoniae Alba
Part3:Criteria
for production technology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06
前
言
杭白芍为毛茛科芍药属植物,
是我省著名中药材“浙八味”之一, 为推动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的产业化发展, 保持其优良的特色品牌,
特制订本标准.
DB33/T
—2006《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种栽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第4部分:商品质量
本部分是DB33/T
—200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晓明、陈国胜、胡红强、包焕正、曹开金。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1
范围
DB33/T
—2006的本部分规定杭白芍的栽培技术和病虫害防治,以及杭白芍收获与加工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杭白芍的生产管理,与收获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T
—2006的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285—1989
安全使用标准
GB
8321.1—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第1部分:产地环境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第2部分:种栽
3
术语与定义
3.1
无害化处理
为避免农家肥料直接施用对环境和杭白芍成分、味道、品质、抗性产生不良影响而预先进行堆、沤、压青、发酵等处理过程。
3.2
有机无机复合肥
有机肥料与无机肥料通过机械混合或化学反应而成的肥料。
3.3
厩肥
以猪、牛、羊、鸡、鸭等畜禽的粪尿为主与桔杆等垫料堆积并经微生物作用而成的一类有机肥料。
4.1
选地整地
DB33/T
—2006
4.1.1
选地
产地环境应符合DB33/T
—2006的要求,并选择阳光充足、土层深厚、保肥保水能力好、疏松肥沃、排水良好,远离松柏的地块种植,种过杭白芍的地块应间隔1年以上再种。
4.1.2
整地
栽种前,深翻土地25cm~35cm,清除草根、石块,然后耕细整平,四周开通排水沟。
4.2
栽种
4.2.1
时间
栽种适期10月下旬~12月上旬,最佳种植期11月。
4.2.2
品种
选用优质高产、抗病品种东杭—1号。
4.2.3
选栽
按DB33/T
—2006的要求,选合格的杭白芍种栽,按等级分块栽种。
4.2.4
栽种方式
(a)
栽种密度,行距50cm,株距40cm,穴栽。
(b)
栽种,开16cm~22cm的深穴,开成20°~30°斜面,每穴2根,分叉斜种,根呈“八”字形,芽头靠紧朝上,种后初覆细土压紧固定,然后在根尾部上方穴边施入种肥,覆细土成垄状,芽在地下3cm,根尾在地下8cm。
4.3
施肥
4.3.1
施肥原则
使用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料为主,以化肥为辅,实行配方施肥,不应施用硝态氮肥。
4.3.2
基肥
施用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15000kg/hm2~22500kg/hm2,结合整地施入土中。
4.3.3
种肥
栽种后覆土时,穴边施入稀薄人粪尿15000kg/hm2~22500kg/nm2。
4.3.4
追肥
每次施肥均应在株旁开穴或开环状浅沟施入,施后覆土。
4.3.4
.1 第1年追肥
3月结合中耕除草,施25%有机无机复合肥450kg/hm2或三元复合肥(15:15:15)300kg/hm2;
5月施硫酸铵225kg/
hm2;11月~12月,施厩肥22500kg/hm2~30000kg/hm2或三元复合肥450 kg/
hm2。
DB33/T
—2006
4.3.4
.2 第2年追肥
3月、5月、11月各施1次,25%有机无机复合肥600
kg/hm2或三元复合肥450kg/
hm2。
4.3.4
.3 第三年追肥
3月中旬、5月上中旬各施1次,25%有机无机复合肥600kg/
hm2或三元复合肥450kg/
hm2。
4.4
中耕除草
幼苗出土时,即应中耕除草。以后在5月上中旬、6月中下旬、9月上旬各中耕除草一次。中耕宜浅,勿伤及苗芽。
4.5
水分管理
四周开好排水沟,田块较大的应在当中开腰沟,排水沟深度应在30cm以上。雨季及时清沟排水,做到雨停田间无积水。干旱严重时,适当浇水抗旱。
4.6
摘蕾
于杭白芍现蕾盛期,选晴天露水干后将其花蕾全部摘除。
4.7
亮根修剪
对一年、二年生的杭白芍,枯苗后,在离地5cm~6cm处剪去枝叶,扒开芍根前部土壤,露根后抹去主根上全部侧根,在留好主根上芽头的同时,将带芽新根剪下作种栽,然后施肥、复土重新起垄。
5
病虫害防治
5.1
主要病虫害
软腐病、灰霉病、红斑病、锈病、蛴螬、小地老虎。
5.2
防治策略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综合防治,以农业防治为主,辅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尽量减少化学防治次数,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化学农药宜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种类,遵循最低有
效剂量的原则。
5.3
农业防治
5.3.1
选择良种
选择对主要病虫害抗性较好的品种。
5.3.2
合理轮作
DB33/T
—2006
杭白芍不宜连作,轮作间隔时间1年以上,间隔期间的种植禾木科作物为好。
5.3.3
减少菌源
发病季节及时摘除病叶,清除病残株,集中烧毁,收获后清洁田园,烧毁残枝落叶。
5.3.4
种栽处理
杭白芍收获时剪下的种栽,放置通风处干燥,待切口干燥再下种或贮藏。
5.4
物理防治
5.4.1
用灯光诱杀金龟子和小地老虎成虫。
5.4.2
整地时,发现蛴螬进行灭杀。在小地老虎为害高峰期的清晨进行田间人工捕杀。
5.5
生物防治
5.5.1
保护和利用天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为害。
5.5.2
用生物农药农抗120、多抗霉素等防治病害,方法见表1。
5.6
化学防治
根据杭白芍病虫害发生情况,选用对口农药防治,提倡交替用药和一药多治,严格掌握用药量、施药方法、施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使用药剂防治时应按照GB
4285-1989、GB8321.1-2000、GB
8321.4-1993规定执行。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品种及方法见表1。
表1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品种及方法
|
农药名称、剂型
|
稀释倍数
|
安全间隔期
(d)
|
施药方法及每年
最多使用次数
|
防治对象
|
|
50%多菌灵WP
|
800~1000
|
20
|
浸种、喷雾1次
|
软腐病、红斑病
|
|
70%甲基托布津WP
|
1000~1500
|
30
|
喷雾1次
|
灰霉病
|
|
50%速克灵WP
|
1000~1500
|
10
|
喷雾1次
|
灰霉病
|
|
20%三唑酮EC
|
1000~2000
|
20
|
喷雾1次
|
锈病
|
|
2%农抗120AS
|
200
|
10
|
喷雾2次
|
锈病
|
|
75%百菌清WP
|
600~1000
|
10
|
喷雾1次
|
灰霉病、红斑病
|
|
10%多抗霉素WP
|
300~500
|
10
|
喷雾2次
|
灰霉病、红斑病
|
|
50%扑海因WP
|
1000~1500
|
7
|
喷雾1次
|
灰霉病、红斑病
|
|
70%代森锰锌WP
|
600~1000
|
10
|
喷雾1次
|
灰霉病、锈病
|
|
77%可杀得WP
|
1000~2000
|
10
|
喷雾1次
|
锈病
|
|
新洁尔灭
|
800
|
|
浸种
|
软腐病
|
|
40%嘧霉胺EC
|
800~1200
|
3
|
喷雾1次
|
灰霉病
|
|
50%万霉灵WP
|
1000~1500
|
7
|
喷雾1次
|
红斑病、灰霉病
|
|
50%辛硫磷EC
|
1000~1500
|
20
|
浇灌1次
|
蛴螬、小地老虎
|
|
90%敌百虫G
|
750~1000
|
10
|
浇灌1次
|
蛴螬、小地老虎
|
|
48%乐斯本EC
|
1000~1500
|
30
|
浇灌1次
|
蛴螬、小地老虎
|
DB33/T
—2006
6
收获
6.1
时间
杭白芍栽后3年,枯苗后采收
6.2
方法
在晴天用锄头等工具挖出地下根,抖去泥土,切下芍根,并分级。
7
加工
7.1
修剪
收获后,用刀切去芍根头尾,两端削平,修去小支根,削平凸出部分。
7.2
机械擦皮
修剪后的芍根分大、中、小三级分别置滚动式机内,加砂、加水滚动擦皮,擦到洗后芍根表面洁白即可。加工用水要符合GB5749-1985饮用水标准。
7.3
煮芍
先将锅水烧至75℃~80℃,把芍根从清水中捞出倒入锅中,浸没为度。煮时不断下翻,并保持锅水微沸。小的煮5min~10min,中等的煮10min~20min,煮至芍根切面色泽一致时立即捞出。
7.4
干燥
水煮后的芍根,置太阳下曝晒1h~2h,经常翻动芍根。逐渐将芍根堆厚曝晒,遇中午太阳太猛,适当遮盖芦帘等。晒3d~5d,放室内回潮2d~3d后,续曝晒4d~5d,再在室内堆放3d~5d,然后晒至全干。
B38
备案号:
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
DB33/ T 2006
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
第4部分:商品质量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Radix Paeoniae Alba
Part4:Quality
standard of production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06
前
言
杭白芍为毛茛科芍药属植物,
是我省著名中药材“浙八味”之一, 为推动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的产业化发展, 保持其优良的特色品牌,
特制订本标准.
DB33/T
—2006《无公害中药材:杭白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种栽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第4部分:商品质量
本部分是DB33/T
—2006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晓明、陈国胜、胡红强、包焕正、曹开金。
DB33/T
—2006
无公害中药村:白芍
第4部分:商品质量
1
范围
DB33/T
—2006本部分规定了杭白芍的无公害品质和商品规格等级标准、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藏和运输等。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商品杭白芍质量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0727/T011-200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
GB/T 5009
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13-1996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15-1996 食品的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22-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测定方法
GB/T
8855-198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WM 2-2001
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E:重金属检测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H:水分测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VIB:薄层色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VID:高效液相色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LXQ:有机氯农药测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2006
3.1芦头
杭白芍根顶端部分的根茎
3.2枯芍
内部空心,发黑的芍根。
4.
要求
4.1商品杭白芍质量等级
商品杭白芍质量分级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商品杭白芍质量等级指标
|
等级
|
指标
|
|
|
长度、中部直径
|
外观
|
色泽断面、质地
|
气味
|
|
一等
|
长≥8cm直径≥2.2cm
|
圆柱形、条直,两端切平,无枯芍、芦头、栓皮、空心、杂质、虫蛀、霉变
|
表面棕红色或微黄色,质坚体重,断面类白色或微带棕红色
|
气微,味微苦酸
|
|
二等
|
长≥8cm直径≥1.8cm
|
|
三等
|
长≥8cm直径≥1.5cm
|
|
四等
|
长≥7cm直径≥0.9cm
|
|
五等
|
长≥7cm直径≥0.8cm
|
|
六等
|
长短不分,直径≥0.8cm
|
圆柱形、无枯芍、芦头、栓皮、杂质、虫蛀、霉变
|
|
七等
|
长短不分,直径≥0.5
cm
|
圆柱形、无梢尾枯芍、芦头、栓皮、空心、杂质、虫蛀、霉变,间有夹生、伤疤
|
4.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
项目
|
指标
|
|
水分,%
≤
|
13
|
|
芍药苷,%
≥
|
1.6
|
4.3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指标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重金及基他有害物质指标
|
项目
|
指标
|
|
重金属总量,mg/kg
≤
|
30.0
|
|
砷(以As计),
mg/kg
≤
|
2.0
|
|
汞(以Hg计),
mg/kg
≤
|
0.2
|
|
铅(以Pb计),mg/kg
≤
|
5.0
|
|
镉(以Cd计),mg/kg
≤
|
0.3
|
|
铜(以Cu计),
mg/kg
≤
|
20.0
|
|
黄曲霉毒素B1
ug/kg
≤
|
5
|
DB33/T
—2006
4.4农药残留指标
农药残留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
项目
|
指标
|
|
六六六,mg/kg
≤
|
0.2
|
|
DDT,mg/kg
≤
|
0.2
|
|
五氯硝基苯(PVNB),mg/kg
≤
|
0.1
|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应在中药材生产中使用。
|
5.检验方法
5.1商品白芍鉴别
5.1.1
性状鉴别
本品呈圆柱形,平直或稍弯曲,两端平截,长5cm~18cm,直径1cm~2.5cm。表面类白色或淡红棕色,光洁或有纵皱纹及细根痕,偶有残存的棕褐色外皮。质坚实,不易折断,断面较平坦,类白色或微带棕红色,形成层环明显,射线放射状。气微,味微苦、酸。
5.1.2
显微鉴别
本品粉末黄白色。糊化淀粉团块甚多。草酸钙簇晶直径11μm~35μm,存在于薄壁细胞中,常排列成行,或一个细胞中含数个簇晶。具缘纹孔及网纹导管直径20μm~65μm。纤维长梭形,直径15μm~40μm,壁厚,微木化,具大的圆形纹孔。
5.1.3
理化鉴别
5.1.3
.1取本品粉末5g,加乙醚50ml,加热回流10分钟,过滤。取滤液10ml,蒸干,加醋酐1ml与硫酸4滴~5滴,先显黄色,渐变成红色、紫色,最后呈绿色。
5.1.3
.2取本品粉末0.5g,加乙醇10ml,振摇5分钟,过滤。滤液蒸干,残渣加乙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芍药苷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1ml含 1mg溶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VIB薄层色谱法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 薄层板上,以氯仿-醋酸乙酯-甲醇一甲酸(40:5:10:0.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5%香草醛硫酸溶液,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蓝紫色斑点。
5.2无公害白芍商品质量及指标
5.2.1
感官指标
通过目测和手握,鼻嗅或嘴尝辨别。
5.2.2
长度、直径
DB33/T -2006
长度用分度值1mm的直尺测量,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
5.3理化指标
5.3.1
水分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H的规定执行。
5.3.2
芍药苷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VID的规定执行。
5.4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指标
5.4.1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E的规定执行。
5.4.2
砷的测定
按GB/T5009.11-1996的规定执行。
5.4.3
汞的测定
按GB/T5009.17-1996的规定执行。
5.4.4
铅的测定
按GB/T5009.12-1996的规定执行。
5.4.5
镉的测定
按GB/T5009.15-1996的规定执行。
5.4.6
铜的测定
按GB/T5009.13-1996的规定执行。
5.4.7
黄曲霉毒素B1测定
按GB/T5009.22-1996的规定执行。
5.5农药残留指标
5.5.1
六六六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Q的规定执行。
5.5.2
DDT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Q的规定执行。
5.5.3
五氯硝基苯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Q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划
6.1
组批
DB33/T -2006
同产一地、同期采收、同期加工、同一等级的杭白芍作为一个批次。
6.2
取样方法
按GB/8855-1988规定执行。
6.3
检验分类
6.3.1
交收检验
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验收内容为质量等级指标、标志、包装,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交收检验也可根据产品接收方要求进行。
6.3.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部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型式试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做型式试验:
a)
国家及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b)
种植技术、生产条件和加工工艺等有重大改变时。
6.4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则该批为合格。否则,在同一批次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一次,若复检结果仍有原有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标识、包装、贮藏和运输
7.1标识
7.1.1
标志
包装储运图标志按GB/T
191-2000规定执行。
7.1.2
标签
产品应附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生产日期、批号、质量等级、保质期或保存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和商标等内容,标签要醒目、整齐,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7.2包装
7.2.1
包装必须符合牢固、整洁、防潮、美观的要求。
7.2.2
包装材料应符合WM2-2001标准要求。
7.3
贮藏
7.3.1
仓库
仓库应清洁无异味,远离有毒、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仓库通风、干燥、避光、配有除湿装置,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
7.3.2
保存
DB33/T
-2006
无害杭白芍应存放在木地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泛油
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4
运输
7.4.1
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不应与有毒、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7.4.2
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曝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