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明确干、鲜果和蚕桑产业生产管理职能的通知
2010-06-18 周五 08:49| | 文号: 磐政办〔2010〕4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云山旅游度假区: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管理关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干、鲜果和蚕桑产业的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如下:
一、县林业局负责香榧、板栗、银杏等干果产业的生产管理,县农业局负责梨、桃、枣、李、柑桔、葡萄、猕猴桃、杨梅等鲜果产业的生产管理。
二、将蚕桑产业生产管理职能从县供销社划转到县农业局。
三、请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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