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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展合作经济要有新思路
2003-05-20 周二 09:51| |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 吴志雄
全国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 刘 惠
应加拿大合作社协会邀请,我们赴加考察了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情况,深感发展合作经济要有新的思路、新的观念。
一、合作社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创新加拿大合作社有150年历史,早期的合作运动领导人都自称是社会主义者,发展合作社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正义。长期以来,加拿大合作社普遍遵循国际合作社联盟确定的合作社原则。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合作模式受到了挑战,新一代农业合作社应运而生。
挑战来自市场,萨省小麦合作社有6万户农场主,至少5亿亩耕地,是加拿大最大的农业合作社,产品以出口为主。由于世界谷物市场价格低迷,政府取消了对小麦的运输补贴,每蒲舍尔运费由0.36加元上升到1.36加元,合作社出现亏损。许多500公顷以下的农场主,收入锐减,生活困难,普遍要求发展多种经营,直接获取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就这样,出现了以纵向一体化为主要特点的新一代合作社。这次访问,加拿大方面安排我们看了萨斯喀彻温省的leory养猪合作社、萨斯喀彻温省pound-maker养牛公司、安大略省的快乐食品合作社等6个新一代合作社。
我们感到加拿大新一代合作社与传统合作社有三点区别:一是注重农业的纵向一体化,即我们所说的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样就使农民直接获得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二是融资方式发生变化,不再坚持合作社企业只能由合作社社员入股兴办的规定,而是吸收私营企业、非合作社成员入股,有些种植、养殖业合作社还与私营公司建立紧密关系,相互持股而成为新的经济实体。这样就使合作社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更快地扩大生产规模。三是管理方式不再完全坚持一人一票的原则,表决权与投资额对应起来。无论是农民社员还是私营企业,投资额越大,投票权越多(但有最高限制)。因此,也不再完全坚持按交易额返还盈利的原则。私营企业和非社员的投资报酬,按股分红。社员则按股分红与按交易额返还相结合。这样
就增加了内部凝聚力。
二、合作社要加强行业联合,促进农业发展
加拿大的农业合作社协会实际上是农产品行业协会。许多专业合作社按照从事的行业实行联合,成立了类似行业协会性质的组织,有的叫协会,有的叫联合社,在的甚至叫公司,都在政府登记为非营利性社团法人。这些协会主要职能是实行行业自律,协调生产与流通,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引导企业经营的重要中介。加拿大合作社协会实际上是行业协会联合会。它成立于1987年,协会会员覆盖加拿大全部英语区的合作社,主要是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协会。协会经费有三个来源:合作社成员的会费,占绝大部分;政府资助;企业或慈善机构捐款。协会的主要职能:一是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为会员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协会,提供包括信息、咨询、法律、技术、经济合作、对外联络、指导等各类服务;二是代表合作社与政府部门协调,向联邦和省议会游
说,反映合作社的呼声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三是代表加拿大合作社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参与国际合作社的合作和交流。
协会进行民主管理,由全体会员选举理事会成员,理事会选举协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主持理事会工作,召集理事会会议,决定协会的活动方针和重大事宜。理事会聘请首席执行官和管理人员,负责整个协会的日常运作。按照合作社原则,协会的主席、副主席通常是基层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协会的领导人,这些领导人本身就是农民,因为只有社员才有资格被选举进入合作社的理事会。这种机制,保证了合作社和合作社协会都能始终如一地代表农民的利益。
我国与加拿大国情不同,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发展不可能采取一个模式,但他们的做法有值得借鉴之处。
第一,产权清晰和民主管理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我国的第一个合作社是1918年的北京大学消费合作社,我党领导的第一个合作社是1923年成立的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毛泽民任总经理。从党的二大至党的八大,一直提倡发展合作社;尤其把发展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社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应当承认,我们的合作社没有办好。根本原因是两条,一是产权不清晰。什么叫合作?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在你我产权分明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办点事,这就是合作。我们往往把合作和合并混同起来,使合作走上了财产合并的道路,以致使农民谈“合”色变。二是民主管理。每个社员都有发言权,只有热心为大家服务,才能当选为领导人。加拿大合作社运动历史经150年而不衰,根本原因就是坚持了产权清晰和民主管理这两条。
第二,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农村改革以来,中央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强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从法律上使农民得到了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从根本上明晰了产权。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提倡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公司要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机制,肯定股份合作制,认为劳动者资本为主的联合是尤其要提倡发展的集体经济。因此,我们认为,近20多年党的政策和农民群众的实践,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合作经济。萨省大学教授Brett Fairbrain说,合作社既是一个企业,又要一些人们的联合,合作社要发展,关键是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拘泥于传统的合作社原则。我们在合作社理论研究上,也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总
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
第三,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继续把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起来。我国农民数量多、规模小,近些年发展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生产规模也就相当于加拿大的一个家庭农场,迫切需要进行再合作、再联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推动贸工农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看来,这是符合规律的必然趋势。
转载于2003年4月29日《中华合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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