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社强调专业合作社推行标准化
2004-10-09 周六 09:40| | 为切实加强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省社已经和省质监局联合举办了四期合作社标准化培训班。近日,省社又发出《关于在专业合作社中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使农业标准化全面覆盖专业合作社的产供销。
《通知》确定当前在专业合作社中推行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在生产环节,各合作社要按照各自专业特色,择定本社拟实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和规范。加强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包括种子、肥料与农药的使用、栽培技术、产地环境以及产品等标准,落实各项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当前特别要注意引导农民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对人体有害的兽药、渔药、添加剂、重金属等农业投入品,大力推广无毒、低毒的生物农药和有机农药等,降低残留,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都要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自测,重点抓好质量快速检测检疫体系建设,把好源头监控关。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必须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有计划地建立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通过产品认证。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还应争取通过HACCP(危险分析和关键点控制。即在生产环境下鉴别并控制潜在的危害,预防不合格产品的安全保证体系)体系认证。与此同时,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严格加工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验把关,逐步实施加工、保鲜、储运和包装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标明产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通知》提出当前推行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通过产供销的各环节管理,争取用3-5年时间,使各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各专业合作社按标准生产、按标准加工,按标准上市流通。
《通知》同时提出了推行标准化工作的四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快制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标准化技术规范;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对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四是加强专业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 办公室、指导处
|
|
|
|
版权所有:浙江省磐安县供销社
E-mail:webmaster@zjpacoop.com
技术支持:浙江省供销社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