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调查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7-09 周四 08:14| | 有关市、县供销社: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了《关于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号)。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社领导的指示精神,请你们认真阅研文件精神(文件在全国总社网站上可以下载),并在重新核实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填报欠缴社保机构费用情况调查表、财政部门借款项目构成情况调查表、供销社企业改制成本资金来源其它栏目构成情况调查表(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对于欠缴单位目前的情况及欠款的原因必须做详细的文字说明。请各县(市、区)供销社将填报后的调查表及形成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稿于7月15日前上报给当地市供销社,各市社收集整理后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省社人事处,联系人:许宝峰、闵洁,电话:0571-87078690、87067960,QQ395498133、34318673 电子邮箱:8118@zj.com。
附件:1、欠缴社保机构费用情况调查表
2、财政部门借款项目构成情况调查表
3、供销社企业改制成本资金来源其它栏目构成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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